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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媽媽的各種補助假期🎉

安胎假 🎈
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,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,其治療或休養期間,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(最長可達1年)。普通傷病假1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,工資折半發給。其餘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,可依相關法令規定請假。

陪產假 🎈
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薪資者,於其配偶分娩時,雇主應給予陪產假5日,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給。

產假 🎈
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,雇主應給予產假8星期;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者,給予產假4星期;妊娠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流產者,給予產假1星期;妊娠未滿2個月流產者,給予產假5日。受僱者如有勞動基準法之適用,受僱工作在6個月以上者,8星期與4星期產假期間,工資照給;未滿6個月者減半發給。

產檢假 女性受僱者在產前可請產假,可以以「小時」計算,每位準媽媽將有40小時的產檢假可請,且雇主不得拒絕,若雇主執意不讓勞工用小時方式請假,可開罰2萬元至30萬元。

育嬰假(0-未滿3歲) 🎈
受僱者任職滿1年後,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,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,至子女滿3歲止。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得超過2年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,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,以育嬰留職停薪的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%計算,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。

家庭照顧假 🎈
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、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,得請家庭照顧假。日數併入事假計算,全年以7日為限。

準媽媽的生產補助

 

 

 

 

資料來源:內政部兒童局全球資訊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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